信任

信任對於維繫社會秩序與創造社會合作都有很大的影響,一般社會科學家對於社會信任的研究早期注意宗教、習俗、法律、文化,後來更被提升為「制度論」,由正式與非正式制度來理解社會信任如何運作。對於一個社會來說,如果人們缺乏互信,或者缺乏一定的社會鑲嵌(embededness),個體則傾向於成為自由放任主義者(libertarianism),兀自由極大化自身利益出發,如果這個社會再缺乏裁決「背信」行為的制度性安排,那所謂的「交易成本」(transactional cost)就會大幅的地高,最後阻礙生產效率的進步。

這裡其實不是要來討論 D. North 的名著"Institution, Institutional Change,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",或者是福山近年力推的「信任」,而是要講前兩週深夜所遇到的一件事。該日十二點多,我搭著晚班的捷運返家,踱出捷運站不久,一位女子急忙由後方追上,誆稱她在板橋文化路上的「非常 G 車」工作,錢包、手機全鎖在店裡了,她家住在石牌,懇請我能夠借她一點錢搭車回家。後來看我願意借她,又稱她家住在山上,能不能再借她一點錢搭小黃,結果,我總共掏了 150 元出來幫助這位半夜求救的小姐。在這個過程裡,我是有懷疑過她是詐騙集團的,但是回想該時她向我求助的場合,她確實也得冒一些「職業風險」。第一,該處四下無人,如果遇到壞人怎麼辦?第二,她八成想要取信於人,所以一再表現羞郝與無地自容的神色,還「托出」她剛和「男友分手,男人現在和新任女友睡,她不想打給他」,「只想找個地方睡,可是家人都出國,沒地方去」,還「很不好意思地」咒罵自己「和乞丐一樣」、「很丟臉」;第三,她堅持要給我電話,只是她的署名是「徐子婷」,既然她沒帶手機,我也不能玩現場驗證的把戲。以她精湛的演技,即使是假的,我覺得也值 150,心一橫,心想即使她是假的,錢給了也無所謂,只是雖然在情感上希望自己做了好事,可是理智上以後反而希望「她就是金光黨」,這樣的自我矛盾,對於社會科學家來說,也是一個人性考驗。後來,就看見下面這則新聞了。



得知受害者層出不窮,令人十分驚訝,原來這個社會上還有這麼多好人,連 5000 元的旅館費都出得去,我總覺得台北的好人不少,沒想到比我想像更多,這位「徐子婷」如果不怕夜路走多,我想她在心裡面也該有些掙扎的,她消費了這個社會對於急難者的同情,並不會真正解決她的人生困境,希望這位小姐可以走向正途,在暗巷謀生的日子不會好受。

這件事讓我想起上個月去史丹佛大學開會的事,由於行程上與機票購買的倉促,私提前數日啟身到三藩市,順道參加好友 Q 在門若學院主辦的一項研討會,結果出了機場的小黃司機是個菜鳥,她一路上依賴 Garmin 產的 GPS 導路,開車技術也不純熟,沿路坐得心驚肉跳;更糟的是到了 Menlo Park 以後,連我也無法判斷是否到了目的地,結果就在附近的 Kepler's 下車,學校附近有書店,算是我的誤判,事實上那兒離目的地還有數英哩遠。結果拖著行李遍尋馬路兩旁的公共電話不著,小地方連一部計程車也看不到,正愁聯絡無方之際,書店前的流浪漢竟然跑過來幫忙,願意將其手機借我。坦白說,我心裡是有很高戒心的,美國的流浪漢形形色色,上天派來幫忙只能說是好運。結果,那兩位以書店為根據地的流浪漢先生們,不但幫我聯絡上了朋友,還和我講了其他交通替代方案,對於安撫當時的不安有不小幫助。

這兩個經驗其實不是清楚的說明社會信任的運作方式,「么姓女子」正在減少人們對於陌生人的信任,讓我們由「不要理會陌生人」到「小心那裡有陌生人」。而那兩位流浪漢則讓人們由「害怕陌生人」轉為「陌生人是好人」。這兩相對照,其實就是文明的現場,一個缺乏道德的社會是無法建立信任的,既然無法建立信任,只好預設「陌生人是壞人」,進行城市叢林戰,穿上都市行者的武裝,冷漠地面對前來的每一張不熟悉的面孔。所幸,台北還是一個仍具善意的城市,即使面對欺騙的挑戰,「愛心」還是勇敢的存在。但是,如果愛心遭到濫用,遲早將造成文明的倒退。大陸觀光客進城,就是這個城市文明的最大挑戰,而歷史正在看著這一幕。

*顏水龍蘭嶼斜陽,1983。

4 comments:

    On 7/12/2008 10:46:00 PM Anonymous said...

    從你的敘述 無從得知這位徐XX小姐 是否真有騙取同情的事實 而冒然公布他的全名 可能有點...

    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看倌顯然也是好人一枚。

    我得說明那位「徐子婷」(這是一位日前過世的模特兒的名子)至少已經騙取我 150 元,她的長相與報導中的那位女子完全一樣,至於手機與說辭也與報導完全吻合,像你這樣這麼維護詐騙者人權的人士,值得嘉獎,謝謝指教。

    這種連續貫犯,
    關出來還是持續犯案,
    看了就覺得…

    台灣目前對於連續犯並沒有足夠的輔導,使他們即使接受處罰,出來以後也只能重操舊業。報導中的主角,應該在就業與心理上都可以強化輔導,考慮多角度的來處理這樣的問題,我相信犯罪學有這類的研究,也希望台灣的罪刑制度可以超越「治亂世用重典」的落後思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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